互联网相关产业是中国的优势产业,反垄断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发展。通过加强事前监管,避免等到出事的时候再去采取各种监管措施,这样更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截至2021年11月20日,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为118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处罚案件数量,占比接近80%
在全球范围内,对于互联互通,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上,都不是特别的清晰。
互联互通本来就是互联网的基因,互联互通的提出对互联网生态建设、对各方面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
关于互联互通的壁垒,表面上看是互联网平台所采取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措施,其实对于互联网平台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数据领域的反垄断跟传统线下反垄断不同的地方在于,数据算法的双轮驱动和数据算法所形成的生态型垄断。数据领域的反垄断跟传统线下反垄断不同的地方在于,数据算法的双轮驱动和数据算法所形成的生态型垄断。
反垄断领域有一个比喻,说《反垄断法》是监管规则中的“核武器”,所以目前全球各反垄断法域普遍对反垄断执法的法律、经济和行业分析的专业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