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称可帮忙为他人办保外就医,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孙某及其妻子受贿300万。据了解,两人将300万元拿去炒股,因亏空最后只剩下30万。新京报记者今日(2月25日)获悉,经北京市三中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孙某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罚金200万元。
承诺帮忙捞人 收300万元现金
据介绍,1974年生的孙某案发前是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2017年9月因诈骗罪被捕,其妻子杜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候审。后北京朝阳检方变更起诉罪名,以孙某、杜某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于2013年9月、10月间,经作为妻子的被告人杜某联系介绍,利用自己身份为民警的便利条件,以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熊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办理保外就医事项,收受熊女士给予的现金300万元。由被告人杜某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家中代为收受该钱款。
根据在案证据,熊女士称,其丈夫于1987年因投机倒把、流氓罪被判15年,保外就医期间逃脱。2011年他被抓后重新回河南第二监狱服余刑5年7个月。因女儿和杜某的孩子是同班同学,她与杜某相识。后杜某主动表示,其丈夫是民警,看看或许可以帮忙。
2013年5月,杜某表示此事可以办,但是要花钱。后来熊女士找过孙某几次欲了解事情进展,被告知“领导让等等信”。但直到2013年10月,孙某告诉她可以办,并让准备300万元。
交完钱后,熊女士回家等待。2014年1月,孙某打电话责怪熊女士此前没有把事情说清楚,像她丈夫的情况,因为脱逃过,因此不能办理保外就医。当熊女士欲将钱要回时,却被告知“钱送出去了,没法开口。”当熊女士丈夫刑满释放后听说此事,告诉妻子被骗,孙某在偿还了30万元后一直推辞,两人无奈报警。
法院:孙某构成受贿罪 判有期徒刑10年半
庭审中,孙某称受贿数额不足300万元。其辩护人表示,其自愿认罪,主动退赃,请法庭从轻处罚。
孙某和杜某交代,因公安民警不能炒股,他便把100万元转给他人帮助炒股,并以母亲名义开户。他母亲曾问过他钱是从哪儿来的,他则说是朋友的。另外200万他给了妻子用于炒股。后来熊女士欲将钱要回时,因两个股票账户都亏损严重,最后只剩下30万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据查明,杜某将其中的200万元陆续用于生活消费以及存入银行账户中炒股。后被告人退还了熊女士30万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孙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杜某,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0年半,罚金200万;杜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50万。后两人认为判罚太重上诉,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危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