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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新规征求意见:不得长期大额补贴、不得强制商家“买单”
新京报 记者 陈琳 编辑 白爽
2026-06-17 19:52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外卖平台“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的“烧钱大战”,即将迎来监管“红线”。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7月17日公开征求意见,剑指外卖行业愈演愈烈的“内卷式”竞争乱象。

 

近段时间以来,外卖平台长期、大额补贴轮番上阵,甚至出现“倒贴式”补贴,行业陷入非理性竞争。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发现,这类行为不仅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利益,还挤压实体经济,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

 

有观点指出,低于成本价、大规模裹挟商家的补贴,可能导致消费者“不补贴不消费”,生产者失去正向激励,价格和质量螺旋式下降,最终“劣币驱逐良币”,殃及消费者自身。

 

征求意见稿共10条,从总体原则、具体要求、监督措施和法律提示四个方面,对外卖平台补贴行为提出规范要求。

 

规范明确,外卖平台应当通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开展良性竞争,不得通过长期、大额补贴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流量、算法、技术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平台开展的补贴活动,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承担补贴成本。

 

外卖平台开展补贴活动应当利用自有经营利润等合法合规资金,不得利用资本优势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不得导致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正常价格秩序。

 

在监督措施方面,规范要求外卖平台开展补贴活动需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开补贴资金来源、金额、类型、实施方式、起止时间及对市场竞争影响的自评报告等信息。补贴活动结束后10日内,需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规范同时提示,外卖平台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开展补贴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并严肃处理。

 

征求意见稿由市场监管总局依据相关法律研究起草,旨在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遏制“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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