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7岁的小刘在某直播平台实名注册账号,并绑定其父亲的银行卡。一年内累计充值超40万元用于打赏主播。平台虽曾因异常消费对小刘账号采取限制措施,但仅凭一通自称是“母亲”的电话沟通便解除了限制,导致后续大额消费发生。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拒绝追认,相关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平台未采取有效验证手段,导致未成年人轻易规避监管,存在较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平台退还大部分充值款项。
小刘(17岁)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实名注册账号,绑定其父亲的银行卡。一年的时间里,小刘在平台上累计充值超40万元,用来打赏主播。起初,平台发现小刘的异常消费后,曾对其账号采取消费限制措施,但小刘冒充母亲与平台客服电话沟通,平台仅凭电话确认,就解除了对账号的限制措施,导致小刘后续大额充值消费行为的发生。小刘父亲发现异常消费记录后,代为诉至法院,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在充值、打赏行为发生时为十七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刘的家长对小刘大额充值、打赏的行为事先并不知情,事后明确拒绝追认,故小刘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当属无效。网络直播平台仅通过电话联系就解除了对未成年人实名认证账号的消费限制,且缺乏有效追踪监管,导致该账号后续发生40余万元大额消费,未尽到合理审核义务,存在较大过错。最终法院判定平台退还小刘大部分充值款。
法院解析,本案认定网络直播平台没有采用准确、有效的技术手段验证未成年人身份,导致未成年人轻易规避平台限制措施,持续进行大额打赏,应承担主要责任,督促网络直播平台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健全账号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身份验证、消费提醒和异常交易拦截等措施,有效避免未成年人账号发生大额消费。
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