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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雨后在酒店门口摔伤致十级伤残,酒店被判承担80%赔偿责任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6-05-25 12:16
酒店虽然放置了锥桶,但对提醒地面湿滑并未起到明显警示作用,且该湿滑路段未铺设防滑装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董玫)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特殊天气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例。


李亮(化名)赴某酒店参加会议,行至一段坡度30度、高50厘米左右的斜坡时,由于恰逢小雨、地面湿滑导致李亮失去平衡摔倒。经酒店工作人员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李亮诉至法院,要求酒店赔偿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13619元。

酒店辩称,李亮摔倒处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仅有16厘米至17厘米,此处已经基本与地面平行,并且由于当天下了小雨,酒店已经在该缓坡处放置了颜色明显的“锥桶”用于警示;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积极进行了处置,派专车立刻将李亮送至医院就医;故酒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发当天确实下小雨,事发地点有雨水伴松树油,双方均确认该事发地点为前往李亮所至目的地的必经道路,路面形态为斜坡且未设置台阶。李亮称并未见到酒店的提示标志,但认可系酒店送其就医。经鉴定,李亮的伤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酒店对该鉴定意见并无异议。


法院认为,通过查看当日酒店监控,酒店虽然放置了锥桶,但对提醒地面湿滑并未起到明显警示作用,且该湿滑路段未铺设防滑装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考虑事发地点坡度不大,李亮行走时亦未完全做到审慎小心,故法院结合双方的证据判定由酒店承担80%的赔偿责任,李亮自行承担2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李亮各项损失159336元。

编辑 刘倩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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