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女子退休后工作受伤维权,法院认定超龄工作属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6-05-07 20:42
2018年7月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肖翔与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于2018年7月终止。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陈艳超 程聪玲)退休后继续提供劳动,双方是否还属于劳动关系?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肖翔(化名)于2016年12月入职蓝天公司(化名),担任清扫保洁员。2020年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导致踝关节骨折,后于2021年返岗。蓝天公司于2021年4月将其辞退。肖翔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公司自2016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医药费等。

庭审中,蓝天公司辩称,肖翔已于2018年7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0年5月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书,因其不属于劳动者,肖翔向公司提交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声明书。

2020年9月,肖翔非因工作受伤,自愿离职回家治疗,并向公司提交了员工离职报告,双方解除劳务合同关系。肖翔离职是自愿行为。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肖翔于1968年7月出生,于2018年7月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肖翔与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于2018年7月终止,此后肖翔仍在蓝天公司工作,双方之间建立的应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肖翔与蓝天公司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编辑 刘倩 校对 王心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张静姝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zhangjingshu@bjnews.com.cn
相关推荐
为超龄劳动者撑腰 | 新京报社论
观点
京城法眼|下班回家猝死,为何法院不支持“过劳死”索赔?
新京号
超龄员工清运垃圾受伤,法院判令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时事
门卫上班时猝死被认定工伤,法院:单位不能以“临时工”为由拒赔
时事
欠薪、撞车、消费踩坑,司法保障让残障当事人维权不再难
时事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看点
“悉尼大学教授”实为模特扮演,千万粉丝博主相宜被指编剧情带货
时事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时事
专家呼吁构建适配老龄化劳动用工规则
新京号
2026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发布
北京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