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我国药品短缺已极大缓解,临床急需用药基本得到保障
2026-04-1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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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陈琳)4月1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龚向光表示,近年来,我国药品短缺现象已得到极大缓解,患者临床急需用药基本得到保障。
龚向光介绍,一方面,国家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已形成国家统筹、信息汇集、逐级核实、分级应对、部门联动的工作制度,并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应对”体系。近三年数据显示,地方三级应对率均保持在96%以上。需要国家层面应对处置的品种数大幅下降,从2021年的64个降至2025年的2个,药品短缺情况大幅改善,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解决药品短缺。
另一方面,加强短缺药品清单动态调整管理。2020年公布的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涵盖57个品种,以重大疾病、急抢救用药为主。目前,这57个品种均在产,生产企业端均有一定量库存,不存在完全停产、断产或无供应的品种。
此外,对于国外已上市、国内无供应的少量特定临床急需用药,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印发相关工作方案,开展论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去纤苷、伏索利肽片等48种药品开展临时进口论证,涉及罕见病、肿瘤、妇儿等领域,有力保障了临床治疗急需。
龚向光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建立协同监测机制,实现原料药和制剂在注册、生产、采购、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联通共享,及早化解潜在短缺风险;加强对短缺药品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特别是指导好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化水平,切实增强短缺药品保供工作,高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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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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