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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并罚款!男子在通州大运河森林公园持无人机“黑飞”被罚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彭冲
2025-11-04 22:03
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1月3日10时许,北京市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一名执勤保安员在园内巡逻时,发现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未经批准、未取得合法飞行资格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的飞行活动),随后上前制止,并将情况反映给属地派出所。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接到此情况后,迅速赶往现场,将涉嫌违法“黑飞”人员侯某查获,并依法对侯某处以没收其无人驾驶航空器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侯某使用的设备。通州警方供图


经工作,侯某承认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的违法事实。侯某称,无人机是从朋友处借来的,目的是想要拍摄一些秋季的风景素材,虽然知道北京全域属于禁飞区,但依旧抱有侥幸心理,擅自放飞了无人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醒,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此通告系长期性规定,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实施飞行活动的就是“黑飞”。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别让留住美好瞬间的举动最终沦为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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