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5-07-2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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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7月24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2025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55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10元,四级伤残190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补发的工伤保险待遇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调整待相关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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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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