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7月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介绍,国务院近日印发通知,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一年多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
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77条措施主要聚焦7个方面,包括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
唐文弘介绍,这次复制推广工作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让世界共享中国开放的机遇。比如说,货物贸易方面,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港口码头“区港”一体化管理,认可境外检疫电子监管信息等措施,将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金融开放方面,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等多项政策措施复制推广,与企业日常经营关系密切,将进一步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此次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除了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措施外,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措施,有36条,占比近一半。这些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比如,政府采购领域,拓宽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有限竞争项目信息透明度、通过提高电子化采购水平不断优化采购流程、鼓励以中英两种语言发布采购公告等一揽子15条措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政府采购程序的透明度、公平性,并稳步与国际接轨。
编辑 张牵
校对 张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