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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犯罪诱因,密云法院精准帮教拉车门行窃的未成年“罪错少年”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甘浩
2025-06-03 14:32
楠楠与劣迹青年同住、近半年与父母通话仅2次、初中毕业后拒绝继续学习。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密云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未成年人以“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的典型案例,这名涉案未成年人因“拉车门”盗窃被判缓刑期间,又伙同他人“拉车门”实施盗窃。


17岁的楠楠(化名)伙同他人在其他辖区以“拉车门”方式盗得黄金首饰、现金共计三千余元,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楠楠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但楠楠在缓刑考验期间又伙同他人在密云区“拉车门”继续盗窃。公诉机关再次指控楠楠犯盗窃罪,并建议撤销前罪宣告的缓刑,与前罪判处刑罚并罚。


法院认为,楠楠第二次“拉车门”盗窃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盗窃,应当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与罚金。


楠楠作为在档的“罪错少年”,要开展精准帮教的前提是必须清楚他的犯罪诱因。


密云法院通过评估模型,针对其与劣迹青年同住、近半年与父母通话仅2次、初中毕业后拒绝继续学习或者接受职业培训等档案信息,评估其家庭监护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就学就业状态、行为改善度等指标。因楠楠的所得分值较低,对该档案标注为红色,通知楠楠母亲到庭并参与法庭教育。经过法庭教育,楠楠承认错误,判后楠楠的母亲主动联系法院帮助楠楠退赔赃款,交纳罚金,这些情节转化为其司法配合度与行为改善度分值,并持续记录在“成长档案”中,成为后续持续帮教方案的参考。


编辑 甘浩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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