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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朗源股份股票简称变更为“ST朗源”
新京报 记者 刘欢 编辑 李严
2025-03-24 14:53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3月2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朗源股份披露,因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3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


公告显示,朗源股份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证监局称,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朗源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朗源股份总经理、广东优世董事长张涛,时任朗源股份董事长、广东优世董事戚永楙,时任朗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广东优世董事张丽娜,时任朗源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广东优世监事李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罚款;并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朗源股份股票自3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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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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