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熊丽欣 闫沫琛)3月20日,“湖南一乡村小学校长猥亵、强奸学生案”二审开庭。法院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庭审时被告人徐某某仍未认罪,部分作案细节法院正在核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3年5月11日,湖南某乡村小学2023届六年级一学生告诉家长,自己在学校被校长徐某某亲吻,该家长到学校经过询问后发现,班里有多名女生遭徐某某不同程度侵犯。该家长取证后随即报警。此后,该家长发现,除其女儿所在班级外,该校上一届六年级(即2022届六年级),同样有两名女生遭徐某某侵犯。
2024年5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某原系某小学退休教师,徐某某退休后,经当地教育局招聘,于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小学,担任六年级班主任兼该年级语文教师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徐某某利用担任某小学校长、六年级班主任、语文教师身份,以背书、惩罚等为由,分别将5名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带至某小学三楼六年级教室隔壁房间,多次对上述被害人进行猥亵、强奸。事发时,5名受害女生均不满14岁。
另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案发后,当地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事发村小在当年暑假被撤并。此外,当地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所有的学校监控由重点部位覆盖改为全覆盖。
3月20日,多名受害人家属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死刑原判。今年2月底,其中一名受害女生告诉记者,自己遭遇侵犯后,日常的生活和学习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自己总会想到以前的事情。我希望他(徐某某)可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