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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七旬老人烧纸祭祀引燃垃圾存放点
新京报 记者 彭镜陶 编辑 甘浩
2025-03-14 21: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等规定,公安部门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路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3月12日傍晚,昌平区一处大件垃圾存放场所起火,过火面积10平方米,旁边一辆汽车部分烧损,无人员伤亡。经过现场勘察及询问知情人后,火灾调查人员发现火灾系居民路某在该垃圾存放点东侧祭祀烧纸引发,公安部门依法对路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垃圾存放点发生火灾。图源: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3月12日18时许,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苑西二区的一处大件垃圾存放场所发生火灾,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共调派2个消防站,3车15人到现场参与处置。19时7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该垃圾存放点周边设有铁皮围挡,里面存放的多是木柜、床垫和沙发等可燃物,所以火势发展非常迅猛。消防救援人员一边破拆围挡,一边灭火,7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


75岁的居民路某在调查中承认,当天傍晚,他在上述垃圾存放点东侧祭祀烧纸,且没有做任何防护,火灾发生后离开了现场。“烧纸两三分钟吧,烧完我就走了,觉得没事。”路某说。他回忆,当时刮着大风,看到火星和残火被吹进了垃圾存放点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等规定,公安部门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当事人路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路某年龄超过70周岁,拘留不予执行。


消防部门提示,目前正值天干物燥的春季,室外祭祀烧纸、烧荒、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寄托哀思;遇大风天气请避免一切户外用火,防止飞火蔓延,酿成火灾事故;各社会单位应及时洒水湿化草木林地,市民应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楼道和阳台等区域的可燃杂物。


编辑 甘浩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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