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参与冰雪项目受伤,活动经营者因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2025-02-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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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合判定经营者承担30%责任,小丽自担70%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雪地真人CS”人身损害赔偿案,认定活动经营者因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参与者牙齿损伤承担30%赔偿责任。
据了解,小丽与朋友们相约前往某“冰雪汇”活动并参加其中的“雪地真人CS”娱乐项目。游戏规则要求参与者手持发射电子激光的仿真枪,在雪地上互相“射击”,被“射中”达一定次数后即为游戏失败。游戏过程中,小丽为躲避同伴“射击”不慎滑倒在地,仿真枪撞击面部导致牙齿损伤。小丽认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审理认定,“雪地真人CS”游戏本身即具有对抗性,且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活动经营者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游戏开始前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为游戏参与者配备基本护具或定期进行雪地防滑减滑工作,存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及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小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谨慎观察环境、主动避让风险,亦存在过失。
庭审中,小丽主张经营者应提供头盔护具,但法院指出,小丽提供的其他类似活动照片中的头盔、口罩无法对其此次受伤的部位起到防护效果,目前该行业也不存在提供全覆盖型面部护具的行业规范或普遍性做法。
法院综合判定经营者承担30%责任,小丽自担70%责任。
法官提醒,考虑到冰雪活动事故发生的概率,经营者可通过投保相应责任保险,为参与者提供更为可靠的人身保障,同时分散自身的经营风险。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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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真
新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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