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婚姻存续期男子向第三者转账,配偶要求返还45万余元获法院支持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4-12-31 14:38
张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应为全部无效。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秦天)张先生在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王女士交往并有多笔大额转账,因涉嫌重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李女士要求返还转账,遂将张先生和王女士一起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转账并为其购买物品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互相忠诚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应为全部无效。


李女士诉称,其与张先生于2018年8月登记结婚,王女士在明知张先生已有家庭并育有子女的情况下,仍与张先生联系密切。张先生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自2020年6月起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形式向王女士转款。张先生未经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女士且数额较大,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严重侵犯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


张先生辩称,其与王女士有一个非婚生子女,现在大概三四岁,向王女士转账是给孩子的费用。王女士未到庭发表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在与李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李女士同意,通过微信向第三者王女士转账,并为王女士购买物品,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张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应为全部无效。现李女士主张张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合同无效,法院予以支持。张先生虽辩称向王女士转账的款项属于支付非婚生子女的费用,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不能证明其所述,故法院不予采信,即使张先生的陈述属实,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亦不属于本案处理范围,应另行解决。法院最终判决张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合同无效;王女士向李女士返还457912.71元。


宣判后,王女士、张先生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编辑 刘倩 校对 陈荻雁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张静姝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zhangjingshu@bjnews.com.cn
相关推荐
亡夫婚内赠“第三者”20余万元,法院:违背公序良俗,全额返还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