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11月起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销售
新京报 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2024-10-10 18:47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今年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上述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修订后,将带来哪些改变?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标准相比,修订后的新国标做了一些改进和提升。首先,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其次,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同时,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放宽至63公斤,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市场监管总局将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陈琳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相关推荐
今天开始!阜南骑电动车的注意了!
新京号
明天开始!临泉骑电动车的注意了!
新京号
涉电动自行车,北京拟放宽搭载未成年人年龄!请注意,骑行违规行为——
新京号
最新!“驾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一审 !
新京号
“爆改电摩”时速达百公里,北京查处多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案
北京
曝光台 | 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件
新京号
临泉骑电动车的注意啦!即将强制执行!
新京号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拟规定外卖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北京
“小电驴”新国标9月起实施!旧车会被强制淘汰吗?新车如何选购?
新京号
头条 | 界首骑电动车的注意啦!即将强制执行!
新京号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