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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青少年溺水多发:根源为安全意识缺乏,学会游泳能有效避免
新京报 记者 刘思维 编辑 彭冲
2024-07-25 08:34
在有一定流速的野浴场地,水下情况复杂,如果以为自己“会游泳”就盲目下水,遇到突发情况就会很惊慌,容易发生危险。

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暑期意外致死事故的“头号杀手”。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溺水死亡的人数约5.7万人,其中少年儿童溺亡占56%。每年中高考结束后的暑期,学生已经放假,家长还在上班,在城郊或乡村的河流、水库、鱼塘等地,青少年溺亡事故屡屡发生。

2021年4月28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首个全球预防溺水决议,并将每年7月25日定为世界预防溺水日。在第四个世界预防溺水日来临之际,新京报记者对话中国救生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水上救生集训队教练申勇,解答青少年防溺水的有关知识,厘清误区。


在“游泳安全进校园”课堂上,申勇与小学生互动。 受访者供图


暑假是溺水高发期

新京报:青少年溺水高发期集中在几月?

申勇:我国的青少年溺水高发期集中在暑假期间,尤其是中高考之后。这期间学生放假了,家长还在上班,出现了监护空白,学生们三五成群就容易去野外玩水。

新京报:青少年溺水集中发生在哪些水域,通常有什么特点?

申勇:事故高发地通常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野浴场地,位于农村和城郊,当地人认为适合野浴的地方——看上去水面平静、环境优美、水质好。而水流湍急、水质浑浊的水域比较容易发生失足落水等意外情况,事故量不大。

新京报:据媒体报道,7月16日,广东梅州两名留守少年在水库游泳溺亡。从公开报道来看,农村留守儿童似乎更容易溺水,原因是什么?

申勇:相比城市,乡村缺少安全的游泳场地,更别提配备救生员、救生衣、救生器材等保障设施;农村家庭购买能力比较低,往往不会花钱送孩子学习游泳技能;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往往是高龄的祖辈,监管能力相对有限;师资力量匮乏,很少有学校能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更别提开设游泳课。

“防溺水先学会游泳”与“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不矛盾

新京报: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与实际情况相符吗?

申勇: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完全同意。很多人所谓的“会水”达不到我们认为的会游泳的标准。所谓的“会游泳”很多时候指的是,在相对静止的水域里能游个几十米,在水里能漂起来,但其实并没有完全掌握动作和呼吸。而在有一定流速的野浴场地,水下情况复杂,如果以为自己“会游泳”就盲目下水,遇到突发情况就会很惊慌,容易发生危险。

我主张,青少年预防溺水首先要学会游泳。这里说的会游泳有三条标准:第一,要具有持续游泳200米以上的能力,达到这条标准需要一定的体能锻炼和训练;第二,要具备判定游泳场地是否安全、是否适合游泳,以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在此地游泳的判断能力;第三,要具备突发意外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在我的标准里,具备这三种能力才算会游泳。如果达到了上述标准,溺水概率就很小了。

新京报:有哪些原因导致青少年溺水现象高发?

申勇:根本原因是缺乏安全意识。一方面,青少年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对水的敬畏和了解,对游泳场地危险性和自身能力的了解也不够;另一方面,监护人也缺乏安全意识。这些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青少年防溺水工作,不断提醒、不断教育,但家长的重视还是不够。

第二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安全的、普惠性的游泳场地供不应求。游泳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及人员配备是有国家标准的: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3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北上广这样一线城市的经营性游泳场馆也许有一部分能达标,但是很多四五线城市、县城、乡镇、农村,甚至一所达标的场馆都没有。游泳场所达到了上述标准,运营成本就会比较高,价格也会攀升,有多少家庭具有这样的支付能力?但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这时候很多孩子就瞄准了一些危险的野浴场所。


2022年5月,申勇录制广东省防溺水宣讲课程。 受访者供图

未成年人不要下水救人

新京报:目前国内在防范青少年溺水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哪些有比较明显的效果?

申勇:国家层面和整个教育系统非常重视青少年防溺水问题。几乎每年,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到各级教育系统,都会发布防范学生溺水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目前国内的青少年防溺水工作还是以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为主。有关部门联合各地的救生协会组织了“游泳安全进校园”一类的活动,以讲座的形式面向师生强化游泳安全意识,普及针对不同水域的游泳和救生安全知识。

大家反响比较好的就是对“会游泳”这个概念的纠偏。我听到最多的来自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是,之前报了游泳班,跟着教练上几节课,游了25米,孩子以为自己会游了,家长也认为孩子会游了,再去景区、海滩这些地方,安全意识就放松了。其实这是不对的。

新京报:如果遇到青少年溺水,施救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申勇:在学校讲课时,经常有学生问我:“我的伙伴溺水了怎么办?”实践中,我们也总看到新闻,一个孩子溺水,其他孩子来救,一下子搭进去几个孩子的性命。正因如此,讲课的时候我会告诉学生:“不要下水,不要下水,不要下水!”未成年人不要下水救人。

成年人也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再进行安全救援。施救的原则总结起来是:岸上优于水下,器械优于徒手,团队优于个人。遇到别人溺水了,可以站在岸上大声呼救,拨打110、120,在岸边把救生器材和漂浮物扔给水里的人,跑去叫家长、救生员,这些都是施救方法。

新京报:当前青少年防溺水工作面临的困难是什么?

申勇:理想状态下,游泳安全教育应该是理论课和实操课的结合,既在课堂里讲怎么注意安全,又在泳池里教游泳技能,在实地演练中讲解如何使用救生器材。但是目前的条件很难达到,要想把游泳安全教育推广到更多学校,往往只能采用录播课的形式。

另外,我发现国内预防青少年溺水的基本原则不统一,流派比较多,内容良莠不齐。比如我曾经看到过一家地方救生协会在给孩子上游泳安全课时,教孩子给同伴做心肺复苏,这个教学我不认同,因为小孩根本没有医疗急救能力。

中国救生协会目前正在编写一份预防溺水的安全讲义,也在全国开设预防溺水的培训课程,就是为了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防溺水标准和指南。

新京报记者 刘思维

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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