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茉酸奶就“食材问题”致歉:与涉事三家门店永久解除合约
新京报 记者 丛之翔 编辑 甘浩
2024-05-27 16:09
5月27日下午,茉酸奶独家回应新京报,发出《致歉声明》,并与涉事的茉酸奶北京石景山万达店、北京伊藤洋华堂店、北京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永久解除合约。

新京报讯(记者丛之翔)5月27日,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卧底茉酸奶:原料过保质期40余天仍使用,闻出馊味才废弃》。5月27日下午,茉酸奶迅速回应新京报,发出《致歉声明》,表示总部已经安排对涉事的茉酸奶北京石景山万达店、北京伊藤洋华堂店、北京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进行闭店处理,并将永久解除与这三家店的合约。


2024年2月至5月上旬,新京报记者随机应聘进入北京市多家茉酸奶加盟店,发现诸多问题:使用过期40余天的原料;更换效期标签,不按时报废原料,或根本不使用效期标签;常温存放应冷藏的水果,水果变色、出水后,仍接着使用;偷工减料,不严格按照配料表足量放料;用工不需要工作人员提供国家强制要求的餐饮人员健康证明等。


新京报刊发调查报道《卧底茉酸奶:原料过保质期40余天仍使用,闻出馊味才废弃》。网页截图


5月27日下午,茉酸奶回应新京报,发出《致歉声明》:


针对今天《新京报》报道的“茉酸奶北京石景山万达店、北京伊藤洋华堂店、北京华宇时尚购物中心店使用过保质期原料,闻出馊味才废弃”等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内成立了内部专项稽核小组,经核查、核实,新京报文中所涉及的3家门店严重违背了茉酸奶所提倡的“食品安全”理念,在日常运营中均未严格执行茉酸奶总部的运营操作和培训标准,我们已经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按《茉酸奶特许经营合同》之规定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针对涉事加盟门店,茉酸奶总部已经安排即刻闭店,并将永久与其解除合约。


2、茉酸奶总部“门店营运部”和“食品安全部”的人员及聘请第三方公司-SGS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对全国所有门店的“食材存储、食品效期、水果保存”等问题再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实现线上周报和月报核查,并对所有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后续,我们也会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落实和跟进。


食品安全无小事,原材料存储和食品安全问题更是茉酸奶最关注的部分,这也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饮用体验的重要前提。


本次事件反映出门店日常管理中的严重失误,在此我们向大家表达诚挚的歉意,同时非常感谢诸位媒体同仁和广大消费者对茉酸奶的关注和监督,这也是我们持续精进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将以此为鉴,深深吸取教训,提升对加盟商的管理和培训,继续秉承本真的原则,以期为客户带来更加营养的生活方式。我们也十分珍惜消费者给予的信任,深知做好产品才是根本,全力从各方面守护好现制酸奶的品质。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丛之翔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相关专题

调查丨卧底茉酸奶:原料过保质期40余天仍使用,闻出馊味才废弃

相关推荐
卖“口水肉” 汉丽轩昌平店被停业整顿
综合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