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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靳东”诈骗案一审宣判:8人获刑
新京报 编辑 辛婧
2024-02-03 10:52

新京报讯 据上海静安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网上“交往”时间短的仅一周、长的近两年,60多岁的张阿姨和多名年龄相仿的阿姨都被“东弟”骗了钱。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并依法对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案情回顾


张阿姨是演员靳东忠实的“阿姨粉”。2021年10月,张阿姨被拉入了名为“靳东明星”的粉丝群。从2022年2月开始,张阿姨就在群里不断给一个叫“靳东”的用户充值打赏。不久后,“靳东”就以恋爱的名义加上了张阿姨的微信,从每天三顿饭的问候,到深夜跟“姐姐”聊家常,张阿姨逐渐在“偶像”的一声声嘘寒问暖中沦陷,先后向其转账近20万元,直至儿子发现后报警,张阿姨仍不愿相信自己的“偶像”会是儿子口中的“诈骗犯”。


然而张阿姨的经历并不是个例,这背后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被告人王某某就是这个犯罪团伙的首脑。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王某某陆续招募被告人高某某、蔡某某、李某某、陈某甲、林某、林某某、陈某乙等人担任业务员,实施诈骗活动。所有业务员受王某某的指使,在抖音以及快手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假冒“靳东”等明星或名人的视频或音频,吸引中老年妇女,骗取对方信任,随后以上述假冒的明星或名人身份与被害人在微信平台上开展网聊、网恋,诱导被害人与“明星”建立情感联系,最后以投资、公益、应援、网购、恋爱等各种理由索要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31万余元。


人民法院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其他7名被告人假冒身份,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7名被告人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8名被告人均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并预缴了罚金,有一定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蔡某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到拘役四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编辑 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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