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出四项机制,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2023-12-0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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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组织公检法司部门公职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同时,组织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辅导员。
新京报讯(记者徐彦琳)12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提升中小学治理效能的意见》,提出构建“1+1”配备机制、“统筹+自选”聘任机制、“规范+特色”工作机制、“支持+激励”保障机制四项具体机制,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队伍。
《意见》提出,组织公检法司部门公职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同时,组织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教育惩戒、依法治理等工作,法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师生权益保护和依法治理等工作,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职责体系,切实加强中小学法治力量。
此外,为保证法治副校长配备质量,市教育部门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按照1:1.2比例择优建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实施百名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工程,市司法部门成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团,组织青年律师担任乡村中小学法律顾问和法治辅导员,解决乡村中小学法律顾问配备不足问题,促进法治教育资源均衡分布。
《意见》还明确建立中小学法治服务“三个一”工作机制,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每年至少指导学校解决一项涉法事务,每季度至少驻校办公一次、上一堂法治课(或开展一次学生专门辅导、指导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等法治体验活动);实施中小学法育素养提升工程,开发“以案释法”法育通识课程,打造校长治校法治能力提升课、教师从教法治知识普及课和学生法治护航成长课,推动课程系统化;建立中小学法治服务“三优”表扬制度,每三年组织评审优秀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以案释法”优课和中小学法治服务优秀案例,积极调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等。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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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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