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大货车高速上停车被轿车追尾致三人死亡,法院判两车司机同等责任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3-10-09 15:40
郑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且未报警的违法行为,以及闫某驾驶小型轿车未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均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今年2月25日,郑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至京平高速时发生故障,于是郑某将车停在最内侧道路等待救援,一辆小轿车避让不及撞上货车,造成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三人死亡,两车损坏。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监控视频拍下的事发时画面,白色小轿车撞上停靠的货车。图源:顺义法院


车辆发生故障后,郑某未第一时间报警或寻找拖车,而是自行联系了一家修理厂在车上等待救援。当日13时许,闫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大货车停车地点,未及时反应、未制动刹车,导致车辆前部与货车右后部相撞,造成闫某和母亲吴某以及闫某儿子三人死亡,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郑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经认定,郑某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且未报警的违法行为,以及闫某驾驶小型轿车未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均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郑某为同等责任,闫某为同等责任。本案民事赔偿已另行诉讼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郑某支付被害人近亲属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

顺义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且负事故同等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郑某犯罪后自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鉴于被告人郑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故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并宣告缓刑。

据此,顺义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目前该案已生效。

校对 吴兴发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张静姝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zhangjingshu@bjnews.com.cn
相关推荐
新闻多一度丨“开门杀”再添一死亡案例,注意这才是正确下车方式
时事
无人驾驶的未来:我们应该放弃个人对汽车的控制权吗?
文化
“醉驾撞死3人被判4年半”惹争议
时事
丈夫高速路停车致车祸妻亡 二审改判拘役6个月
时事
7名律师分析特斯拉潮州车祸各方责任:如何定责?关键因素有哪些
汽车
假律师王润生:曾为租车司机,“玉米案”出庭不带案卷
时事
玛莎拉蒂追尾事故,司机曾豪饮三种酒
时事
无锡公布桥梁侧翻事故调查:桥梁符合要求,货车超载四倍
时事
“碰瓷”大货车9人获刑
综合
丈夫高速路停车 货车追尾致妻亡
综合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