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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家企业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如实记录,被行政处罚
新京报 记者 郭懿萌 编辑 刘倩
2023-09-19 20:45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新京报讯(记者 郭懿萌)近期,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曝光3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飞宇瑞驰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竹木场加气加油站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案例


2023年5月23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飞宇瑞驰石化贸易有限公司竹木场加气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在卸油时主要负责人刘某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未放置防火毯等安全防护器材);2.未按照规定对2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市飞宇瑞驰石化贸易有限公司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刘某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案例


2023年4月28日,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全体人员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丰台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2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真浩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行政处罚案例


2023年5月11日,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真浩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5人以下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石景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真浩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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