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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文学作者诉经济合同解约,东城法院调解促和解
新京报 记者 左琳 编辑 刘倩
2022-12-17 22:21
该案系《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首例采用3+4大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通报8例司法助力文化传承发展典型案例,包含司法助力文物保护、司法助力文艺繁荣、司法助力文明传承、司法助力文创发展四个方面,涉及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执行等多个领域,充分彰显司法对文化传承发展的保障作用。在司法助力文艺繁荣类,该院通报了一起“热门文学作者诉经纪合同解约案”。

原告吉某与被告北京某公司于2015年5月签订《作者经纪约》,委托被告全权代理原告所有作品的版权及衍生版权的商业运作及原告个人品牌的开发运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作者经纪约》,并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作者经纪约》已经解除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诉讼中,被告认为原告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提起反诉,要求原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在查明部分经纪合约履行等相关事实后,即先行判决确认经纪合同解除。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经法院调解,原告考虑到当前疫情对被告经营的影响,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好聚好散,最终达成和解。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表示,本案系热门影视剧作者起诉其经纪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涉及热点问题,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本案所涉的作者经纪及文学经纪人业务,在我国刚刚兴起,对作者经纪合同性质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认定较为前沿,涉及作品演绎、商标注册、作品影视改编以及形象维护、收益分成等方面的理论分析与实务认定问题。

该案系《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首例采用3+4大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并在继续性合同解除纠纷中创新使用先行判决,在终结当事人合同关系后,再行解决损害赔偿与违约金等问题,最终达成调解,该案合议庭举措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改革案例通报肯定,该案审理充分发挥了司法在规范文艺经纪行业健康发展中的功能作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表示,今后,法院将进一步立足辖区特色,积极构建“文物+文艺+文明+文创”四位一体司法保障工作体系,为首都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贡献更多东法经验、东法智慧和东法力量。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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