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2013年至今年6月,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58万人,起诉1490万人。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3万人、“保护伞”2987人。
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公众关注的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
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焦点1
依法办理数百起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介绍,平安建设离不开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机制建设。2021年11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通过一体推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率87.1%,监督撤案率95.9%,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97.3%,检警协作配合更加紧密,办案质效有效提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重视发挥案例的办案指导、引领作用。2019年至2021年,最高检发布刑事检察类指导性案例11批44件,比前一个三年分别增加了120%和183%,发布典型案例81批490件。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了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案等数百起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从严追诉、从重打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2019年至2021年共起诉20.6万余人,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引导督促涉案人员主动退赔退赃,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
焦点2
落实检察官优胜劣汰、有进有出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持续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并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果上升为立法。建立了检察官的遴选、退出、考评、追责、惩戒等一系列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官遴选。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有员额检察官6.9万余名,同时落实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机制。2018年以来,因为办案压力、考核压力和个人原因等,主动退出员额的1300余人。因为考核不合格而退出员额的440余人。
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并且以权力清单的形式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权责范围。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并且对其所办理的案件负责,办案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心明显增强,质效明显提升。
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实到责任主体。2021年,最高检组织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刑事错案246件,对其中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起案件直接督办,真正把追责落到实处。
焦点3
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63%
童建明介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何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他用了三个“关键词”来介绍。
最高人民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第一个关键词“双向保护”。在检察办案中,既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也竭尽所能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是犯罪的未成年人、另一方是未成年的被害人,做好双向司法保护。一方面,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其中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上半年,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已达到63%、不诉率54%,附条件不起诉率36%,这三个数字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9、30和24个百分点,很好地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也要管束到位,依法惩治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上半年,一共起诉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6万人。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专门救助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了1600多个“一站式”办案区,促进询问、取证一次性完成,防止在办案中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第二个关键词是“综合保护”。去年,最高检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或者未成年人专门办案组织、办案检察官进行集中统一办理,融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提升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质效。比如,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现象比较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第三个关键词是“六大保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这“六大保护”形成一个“化学反应”,努力实现“1+5>6”的更好效果。比如,针对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后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携手持续抓好落实。今年上半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比2018年同期下降了84.6%。同时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多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多万人次,解聘了2900多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把一大批“大灰狼”挡在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之外。
焦点4
5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中国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从2017年7月1日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费用93.5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82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万千克;督促保护、挽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59.5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37.2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5.8万余亩。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新京报记者 陈琳 摄
胡卫列表示,近年来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对一些涉及面广、危害大的、由下级院办理难以有效解决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直接立案。2021年两级检察院共办案110件。最高检和省级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全国或者全省范围内重大复杂,所涉的监督对象层级比较高的案件,以及跨省际、市际行政区划的或者跨流域的重要案件,如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万峰湖和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专案,就充分彰显了上级院办案的法治威力。
焦点5
开展改革试点督促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如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张晓津介绍,最高检先后制定实施多个规范性文件,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具体化。依法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和侵犯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采取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影响营商环境、危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犯罪。另一方面,在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涉经营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坚持依法少捕慎诉慎押。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利的措施也依法更加审慎。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
特别是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创新开展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研究和试点。2020年、2021年,最高检接续部署开展两期改革试点,今年4月初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目前,已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案企业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互相融通。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的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湖北一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增加投资上亿元,并以此带动就业上百人。
焦点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接近90%
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义何在?张晓津介绍,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醉驾、扰乱市场秩序等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
他提到“两个90%”:一是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和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达90%左右;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也已接近90%,其中绝大多数是轻罪案件。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大降低,对其就没有必要采取羁押候审的措施。面对这样的重大变化,司法办案理念和政策应当与时俱进。
实践中,检察机关注重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的申诉率为0.046%,低于其他刑事案件申诉率6.45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从20年前的91.4%下降到两年前的59.3%、进而下降到今年6月的32.7%。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认罪认罚绝非一律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也不是不捕不诉不押。”张晓津说,检察机关在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必须落实当严则严、该捕则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