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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骗单身、离异女性,缅北跨境“杀猪盘”诈骗团伙受审
新京报 记者 薄其雨 编辑 彭冲
2022-07-08 20:54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燕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坤、罗某纪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洪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7月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团伙赴缅北实施“杀猪盘”电信诈骗,专门针对单身、离异女性,通过聊天骗取钱款,涉案金额高达520多万元。在法庭上,该团伙中的四名被告人均对起诉书内容表示有异议,该案未当庭宣判。


7月8日上午,庭审现场。  房山法院供图

 

团伙赴缅北实施电信诈骗,有人先后回国投案

 

公诉机关诉称,2020年11月底,被告人杨某燕在缅北某酒店成立公司,专门从事“杀猪盘”式电信诈骗。公司下设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四个组,被告人罗某纪负责四个组的全部人员管理。被告人杨某坤负责洗钱,同时担任旺财组组长。被告人周某洪系旺财组组员。

 

各组组员通过社交软件寻找诈骗目标,主要是单身、离异女性,先通过聊天建立起信任,然后将被害人推荐给组长或代理进行精聊,进一步诱导被害人通过诈骗软件投资,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杨某燕、杨某坤、罗某纪共参与骗取李女士、杨女士等多名被害人380多万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周某洪共参与骗取甘女士等多名被害人140多万元。

 

2021年6月,被告人罗某纪从缅甸回国投案;2021年7月,被告人杨某燕、杨某坤、周某洪从缅甸回国投案。涉案赃证物由公安机关查获并暂扣。


7月8日上午,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认为四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燕、杨某坤、罗某纪、周某洪对起诉书的内容表示有异议。

 

被告人杨某燕称,2019年,自己喝酒打架被网络通缉,加上家里养牛亏了钱,听朋友说去缅甸能赚钱,便偷渡到缅甸。后经朋友介绍,接触了诈骗公司,但因为文化低,只负责看管人员。被告人杨某坤对起诉书中380多万元的诈骗金额不认可。被告人罗某纪对起诉书中说他“负责四个组的全部人员管理”有异议。他表示,杨某燕让他负责开门、锁门,统计考勤,打扫卫生,拿外卖等工作,没有参与过诈骗。被告人周某洪承认自己参与了诈骗,但他表示自己不是旺财组的,也没有获利。

 

四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量刑偏重,基于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希望法院减轻、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燕、杨某坤、罗某纪、周某洪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周某洪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罗某纪、周某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燕、杨某坤、罗某纪、周某洪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燕有犯罪前科,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燕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坤、罗某纪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洪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房山法院未对该案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薄其雨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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