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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薪酬制度指引来了!证券公司应避免过度激励、短期激励
新京报 记者 胡萌 编辑 宋钰婷
2022-05-13 19:09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证券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更好承担社会责任,5月13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显示,证券公司薪酬制度需满足四大原则,贯彻稳健经营理念、确保合规底线要求、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提升公司长期价值。比如,确保薪酬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避免过度激励、短期激励引发合规风险。

指引认为,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规风控效果、自身发展战略、股东长期利益等多种因素制定薪酬预算总额,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平衡不同职位、不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

同时,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

指引显示,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落实,不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类指标和短期业绩,制定防止因过度激励引发风险隐患或合规风险的具体规定,不得为员工提供对冲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薪酬制度中应当明确不通过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通过直接按比例分成等独立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具体到证券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等核心人员薪酬制定上,指引要求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薪酬支付计划应当确保公司资本充足和可持续经营,递延支付年限应当与相关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

此外,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等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内部经济责任。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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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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