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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虚标价格收到5万元罚单,朝阳区一菜店涉嫌价格欺诈被查处
新京报 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2022-05-04 12:58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300g/份的西红柿以3折销售每份2.67元,划线价8.9元。但检查发现此前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为5.34元,远低于8.9元的划线价。近日,朝阳区查处一例价格违法行为,商家收到了5万元的罚单。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北京新欣易购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涉嫌价格违法。


接报后,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查明,当事人在外卖平台开有店铺,于4月21日至28日开展蔬菜促销活动,对西红柿、土豆、黄瓜、长豆角、胡萝卜、大葱进行打折销售。以西红柿为例,300g/份的西红柿标示的价格为每份2.67元,3折,划线价8.9元。经查,此前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为5.34元,远低于标示的8.9元。此外,土豆等5种蔬菜同样存在虚假优惠折价行为。


上述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何确定商品的原价?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采用“原价”标示,或使用“日常价”等类似表述实际传达“原价”含义的,应当符合这一规定。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米面粮油、肉禽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开展滚动式执法检查,同时紧盯12345工单,接诉即办、快查快办。截至5月3日,检查经营主体2138户,提醒告诫1154户,已与1199户经营主体签署了《保供稳价承诺书》,对4起蔬菜价格涨幅过高作出警告处罚,10起未明码标价罚款共计30000元。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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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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