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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娟:残疾人就业是“双向奔赴”,雇主应加强接纳残疾人的意识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2-04-12 15:23
廖娟认为,残疾人就业是一场“双向奔赴”,除了培训残疾人,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外,对雇主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他们增强接纳残疾人的意识,学会与残疾人相处和融合,进一步提升、落实自身的社会责任。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881.6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81.8万人,集中就业26.8万人,个体就业63.5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4.8万人,辅助性就业14.3万人,灵活就业(含社区、居家就业)250.3万人,从事农业种养430.1万人。


残疾人就业专家、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认为,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也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要手段。尽管数据显示有更多残疾人走上就业岗位,但现实中,残疾人求职的难度依然很大。


廖娟认为,残疾人就业是一场“双向奔赴”,除了培训残疾人,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外,对雇主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他们增强接纳残疾人的意识,学会与残疾人相处和融合,进一步提升、落实自身的社会责任。


残疾人就业专家、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廖娟。受访者供图


以下是新京报记者和廖娟的对话。


就业类型越来越多,政策制度保障不可缺

 

新京报:从你的调研结果来看,近些年残疾人就业的趋势是什么样的?


廖娟:数据上看,能走出家门,走上就业岗位的残疾人人数肯定是增多了。另外最明显的特征是残疾人就业的类型也越来越多,这与我们整个社会工作的多元化密切相关,特别是互联网普及、数字经济发展让很多残疾人实现了灵活就业。比如说直播带货、电商客服,一些技术手段给残疾人赋能,补偿了他们身体上的不足,从不同的渠道实现就业,应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但另外一个现状是,残疾人群体中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大部分所做的工作还是比较低层次的,真正懂技术的、能获得较高职位的残疾人是少数。


新京报:是不是企业已经越来越多接收残疾员工?你调研中有哪些体会?


廖娟:我一个很深的感触是,能够主动安排残疾人的企业,部分老板个人可能就有残疾情况,或者他在自己生活的环境里,与残疾人打过交道。因此对残疾人有了解,也懂得如何跟他们相处,甚至有些企业,会根据残疾人的特点来调整岗位设置,还有的企业能够充分发挥残疾人的长处。


我曾经去过贵州一个县里生产吉他的厂家,他们雇佣了听障员工负责外包装,操作机器打包。老板说之前请的普通人并不如听障员工做得好,听障人做事专注,效率更高。也有些专门开发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软件的公司,自然给残疾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这对企业来说也是进行产品优化的最好方式,让本身就是目标用户的残疾人来根据他们的需要设计软件,实现了雇主和残疾人的“双赢”。


说残疾人就业,其实更具体的就是在说怎么能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他们的劳动岗位,让更多雇主接收残疾人。尽管现在这么做的单位越来越多,但整体上看,还是有部分单位对残疾人存在偏见和歧视。


新京报这种偏见和歧视的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廖娟:最主要的是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对残疾人不了解,用人单位会认为残疾人管理成本高。多数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于职业道德、社会规则的遵循意识较弱,对于企业来说,在生产环节,这些都是制约因素。尤其小型企业,哪怕是生产型企业雇佣残疾人,老板也会有各种担忧,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此外,残疾人的加入,对企业来说是增加成本的,比如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生产线的适应性调整,以方便残疾人操作。有部分单位不愿意投入这个成本,从生产角度讲这样得不偿失。


因此,这就需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给予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所以国家有制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让用人单位雇佣残疾员工以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用人单位也要参与培训,提升残障意识


新京报:按比例就业具体是什么意思?


廖娟: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本企业职工总数1.5%的比例去雇佣残疾人。有些小微企业规模在30人以下的没条件雇佣,这部分企业就免除在按比例就业之外。如果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单位,没有按照这个比例来雇佣残疾人,那么这家单位就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制定这个政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征收残保金,而是为了督促企业承担雇佣残疾人的社会责任。残保金征收的总额越少,越能证明这个政策的成功,而不是相反。


但现在社会上有部分单位,错误地把残保金当成雇佣残疾人的替代政策,觉得雇佣一个残疾人,还得给他提供辅助性设施,单位还可能承担风险,就宁愿交钱。这违背了国家设置残保金来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初衷。事实上,只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雇佣残疾人,用人单位是不用缴纳残保金的,超比例雇佣还可以获得奖励。


我曾多次倡议,建议我们国家对按比例就业进行适度调整。


新京报:建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廖娟:我认为公共部门首先要去做表率,如果条件允许,其雇佣比例应高于私营企业雇佣残疾人1.5%的这个门槛,增加残疾人岗位设置。


发达国家也有按比例就业的政策,会对一些特殊企业有更高要求。比如美国的政策规定:跟政府有合作的项目,或者承接政府项目,要求企业雇佣残疾人的比例甚至达到7%,以此来督促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觉得我们在这方面可以更灵活。


新京报:还有哪些提升残疾人社会就业的手段?


廖娟:现有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当中,主要是针对残疾人本身的职业技能培训。今年2月中国残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又一次从上到下对这项工作进行敦促。而且就目前我们所做的来看,培训不仅是残联在做,用人单位也在做,符合市场要求,一家单位有了经验,推广到其他单位,在岗位上实现活学活用。


除此之外我觉得针对单位的培训也很重要。


首先就是对他们进行残障意识的提升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告诉他们,残疾人可以做什么,怎么去在企业中接纳这样一个特殊员工,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就业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事情,有的企业也许是愿意承担这个社会责任的,但不会操作,反而没法让残疾员工干得舒适,我觉得人社部下面的就业培训机构就可以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强制性地让雇主来接受培训,也许操作起来有难度,但至少要求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来参与。


平等、多元的社会意识从孩子时期培养


新京报:现实中,有些残疾人因为残疾程度深、年纪大等原因,难以胜任一般工作,如何解决他们的问题?


廖娟:这一部分残疾人确实需要政府社会保障的兜底,在此基础上参加一些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劳动,多与人接触,参与社会事务。


例如温馨家园、社工机构以及工疗站、农疗站这样的机构,会联系爱心企业接一些难度低,比如插花、包装这样的手工活,然后给没办法在普通劳动力市场就业的这些重度的或者心智障碍者去做。


我调研中了解到,广东有做得不错的农疗站,类似于集体农场,会生产豆芽等一些农产品,然后通过超市的渠道出售。这类型机构不是一个纯粹的劳动场所,还有着康复和社交功能,如果能够接触更多的人,其实也减轻了他们家庭成员的负担。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所以这样的机构需要一直存在。有些残疾人在这个过程中康复效果好,也许未来也可以进入正规的劳动力市场。


但是他们存在的问题是,收入会比较低,订单不稳定。我觉得国家可以在这方面进一步扶持,帮助他们形成自己品牌,研发一些特色产品,再去把销售渠道打开。


新京报: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如何去看待身边的残疾同事?


廖娟:还是需要从教育做起,现在讲的融合教育,不仅仅是让残障孩子可以接受普通教育,更重要的是让普通孩子能够理解残障孩子,意识到残疾孩子的特殊性,世界的多元化,平等看待这样的差异。


成年人的残障意识培养需要依靠媒体多宣传。我们经常会看到街上的盲道被车辆无故占用,就是因为很多人这方面的意识没有被唤醒。先打破无知的壁垒,人们才有可能用平常心对待身边的残疾人。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王晓晨

编辑 刘倩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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