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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一处古墓被盗掘破坏,8名被告人因盗掘古墓葬罪获刑
新京报 记者 薄其雨 编辑 左燕燕
2021-09-30 17:33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盗洞位于某亲王家族墓园寝内,因邻近墓葬本体,且深度较大,对园寝已造成一定破坏。经预算造价,本案盗洞回填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2558.1元。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八人在北京石景山区某古墓群处盗掘古墓,经鉴定,盗洞位于某亲王家族墓园寝内,因邻近墓葬本体,且深度较大,对园寝已造成一定破坏。9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法院对八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三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回填盗洞。


9月26日上午9点30分,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法院供图

检方指控,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间,温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多次向戴某转款共计人民币109000余元,用于资助盗掘古墓葬。2020年底至2021年2月间,戴某伙同许某、黄某、王某、李某、邬某、高某、邓某(在逃)在石景山区某古墓群处,使用铁锨、铁镐、钢锯、手电钻、鼓风机等工具挖掘盗洞。

经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鉴定,盗洞位于某亲王家族墓园寝内,因邻近墓葬本体,且深度较大,对园寝已造成一定破坏。经预算造价,本案盗洞回填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2558.1元。目前,作案工具及车辆已扣押。

检方认为,戴某、温某、许某、黄某、王某、李某、邬某、高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八人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八人的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1年9月26日上午9点30分,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对八名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八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八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三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回填盗洞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校对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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