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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柴犬出现在邻市狗肉摊后续:警方已立案,狗肉摊仍无处理结果
新京报 记者 左琳 编辑 刘倩
2021-08-14 20:59
14日下午,记者致电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本周执法人员没有查到被举报处有人卖狗肉,“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没查到。”他表示,该地属中山与珠海交界处,“三四米外就是珠海”,执法难度很大。

新京报讯(记者 左琳)近日,珠海市宠物柴犬初七被偷后出现在中山市狗肉摊位一事,已被珠海警方立为被盗窃案侦查,但狗肉摊位仍无处理结果。

 

新京报记者从柴犬主人王女士处获取的材料显示,8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通知书写道,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2021年7月27日王女士被盗窃案的涉案柴犬进行了被盗时的市场价格鉴定,鉴定意见是涉案柴犬市场价格为3600元人民币。

 

该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王女士被盗窃案一案,该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本单位管辖,现决定立王女士被盗窃案侦查。


8月13日,王女士收到的立案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8月14日,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主已收到该局关于“盗窃案”的立案告知书,说明该案材料已由派出所递交至局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接管。记者致电该局刑侦大队,截至发稿无人接听。

 

王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是12日接到民警通知,13日早上领到上述材料,“对我来说这是个好消息,接下来都由警方处理。”她表示,自己被告知立案侦查期限是两个月,锁定嫌疑人后,关键是找到更多证据,因此警方办案的具体细节不便公布。至于狗肉摊位,王女士表示,至今仍无处理结果。


7月28下午,狗肉摊主指认交易现场。受访者供图


8月6日,王女士和朋友曾向广东省政务平台检举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不严,导致大量未经检疫的狗肉流入市场。8月12日,王女士的朋友收到中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短信反馈,坦洲镇处理意见认为,流动摊贩路边摆卖,属于占道经营行为,不属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管辖职能;2021年8月10日15时40分,市场监管局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十四村村委到坦洲镇十四村芳草街绿杨局西南门斜对面桥底下进行检查。经核查,该地点属于珠海市管辖范围,不属于中山市管辖。此外,联合检查组对十四村市场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贩卖狗肉的摊贩;在日常巡查中,市场监管局未发现十四村有贩卖狗肉的行为,建议向珠海市有关部门反映。

 

14日下午,记者致电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本周执法人员没有查到被举报处有人卖狗肉,“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没查到。”他表示,该地属中山与珠海交界处,“三四米外就是珠海”,执法难度很大。截至发稿,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电话无人接听。

事发前,有网友拍摄的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绿杨居西南门斜对面的涉事狗肉摊。图源珠海流浪动物救助平台SOS

 

新京报此前报道,7月27日,珠海市民王女士的宠物柴犬初七在自家楼下被盗,两天后她在中山市一流动狗肉摊位发现破碎的宠物狗尸体,经核验皮下注射的芯片,确认遗体为她的宠物狗,当天,她向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三灶派出所报案,案件被受理。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珠海市有禁止食用狗肉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该市还没有关于狗肉的检疫规程,因此狗肉是没有检疫的。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王女士遇到的是流动摊贩,需要联系城管部门。中山市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之前没接到过关于狗肉摊位的投诉,也没有处理过。

 

 

编辑 刘倩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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