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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女子遛狗未牵绳并与他人发生争执,涉事双方均被行政拘留
新京报 记者 慕宏举 编辑 左燕燕
2021-07-05 19:16
7月5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对涉事女子邹某某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绳)的行为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并对邹某某殴打他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安徽蚌埠一女子遛狗未牵绳,因狗突然蹿向邻居邵某某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

 

75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对涉事女子邹某某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的行为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并对邹某某殴打他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依法对邵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警方通报。图源: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微博

 

女子遛狗未牵绳,与他人发生争执

 

72日,蚌埠一女子遛狗未牵绳并与其他居民发生争执的视频,引发热议。

 

网传消息称,该女子为安徽某饭店老板,她在小区遛狗时,狗突然发狂,导致邻居的孩子受到惊吓。当孩子家长和这名女子理论时,双方发生争执,随后现场有人选择报警。

 

7月3日,一份署名为“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的致歉信里称,该公司注意到7月2日社交平台发布了有关“徽州宴老板娘遛狗”纠纷视频;公司对当事人违反社会公德的不当个人言行表示谴责,向公众致以诚恳歉意;公司由多名股东组成,并非“某某人家的公司”,鉴于当事人言行造成的不良影响,股东会议决定解除与当事人的聘用关系。

 

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及客服电话,截至发稿前均未接通。

 

另据此前媒体报道,“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旗下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称,致歉信确为公司发布,对于涉事女子是否为该公司老板或老板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警方通报:涉事双方已被行政拘留

 

7514时许,新京报记者从蚌埠市经开公安分局南湖路派出所获悉,视频中的办案民警为该所民警,但具体的情况暂不清楚,且此事仍在调查中,有相关结果会及时公布。

 

51630分许,蚌埠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7213时许,我市某小区居民邹某某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链(),在楼道口处犬只突然蹿向邻居邵某某的女儿,致使孩子受到惊吓,邵某某因此与邹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随后邹某某携犬回家,邵某某则报警称女儿被狗咬了。

 

民警到达现场处置时,双方再次发生激列争吵,其间邹某某用语言威胁、恐吓邵某某,民警当场予以制止。

 

74日,南湖路派出所依据调查事实依法对邹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其现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四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对邹某某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的行为已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通报中还提到,警方依法对邵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



校对 李立军


热门评论
139****4805
7天前
遛狗者处罚太轻,应判她一年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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