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受贿超千万,江苏省国资委原主任周建强一审获刑十年半
江苏高院
2021-05-28 17:05

新京报快讯 据江苏高院消息,2021年5月2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国资委原主任周建强受贿案,对被告人周建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建强利用担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企业改制、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4万余元,其中收受价值256万余元财物属犯罪未遂。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建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周建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贾聪聪

来源:江苏高院
相关推荐
新闻8点见丨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多家央企宣布增持
时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第一看点
权威发布|我市召开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
新京号
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四集《以案促改促治》
第一看点
新闻8点见丨中方回应特朗普涉台言论;李佩霞被控受贿165万元
时事
新闻8点见丨中美金融工作组举行第六次会议;姚明卸任中国篮协主席
时事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