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优酷起诉“广告拦截”APP不正当竞争,二审获赔经济损失30万
新京报 记者 张静姝 编辑 刘倩
2021-04-26 22:33
庭审结束后,该案二审审判长告诉新京报记者,针对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维权难度较大,“通过知识产权日这个契机,希望能为相关案件树立一个司法导向,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警示和教育。”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黄琪峰) 只要安装一款广告过滤APP,用视频软件看电影再无贴片广告干扰。这样的“拦截大师”到底是“造福网民”还是打着“技术中立”的旗号不正当竞争?

 

4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起诉深圳市福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芳科技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福芳科技上诉。

 

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福芳科技的“拦截”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本可获得的经营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判其赔偿原告优酷经济损失30元及合理开支5

 

拦截广告软件被优酷起诉不正当竞争

 

20189月,一款名为“Adbye广告拦截大师”的APP登录某平台应用商城,这款号称“国内最好用的广告过滤软件”开发者为福芳科技一审判决书显示,安装APP后,用户可花费58元购买完整版本以“享有永久广告拦截权限”点击APP“开启广告拦截”按钮,进入优酷视频后,视频播放过程中无贴片广告。

 

2019年,优酷福芳科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其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方福芳科技抗辩称,涉案APP仅为中立技术性工具,拦截广告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在安装开启该APP的情况下进入优酷视频,需要等待与广告时长相同的缓冲时间,故不存在跳过广告的事实。

 

福芳科技还认为,涉案APP上线时间较短,通过查询微信后台其获利金额仅为2万余元,优酷公司主张的200万元赔偿数额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审判广告拦截软件赔偿优酷经济损失30万元

 

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APP拦截优酷网站的贴片广告和跳过广告按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福芳科技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5万元。

 

决书显示法院一审认为,涉案APP的行为使得优酷获得广告收益、推广优酷视频APP以及增加付费用户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从根本上损害了优酷公司本可获得的经营利益。

 

一审后,福芳科技于2020年11月9日上诉该案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技术中立”未予认可

 

二审合议庭商议认为,优酷采用“免费平台+广告”与付费会员免除广告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该商业模式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在案证据显示,涉案APP实质目的是通过屏蔽、破译广告来吸引用户下载、使用涉案APP,不正当地取得了竞争优势,超出了通过中立技术为用户提供便利的范畴。福芳科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结合优酷视频APP的市场影响力、会员收费标准、广告价格、涉案APP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酌令30万的赔偿数额并未过高。

 

庭审结束后,该案二审审判长告诉新京报记者,针对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维权难度较大“通过知识产权日这个契机,希望能为相关案件树立一个司法导向,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起到警示和教育

 

优酷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认为,商业主体具有逐利性,作为产业链下游的平台方如果难以盈利,上游制作方就会减少投资免费视频广告和付费购买会员是视频平台盈利的重要方式,一旦缺少获利前景公司难以为继,进而将影响到上游产业,最终可能导致整个行业的衰落。

 


编辑 刘倩

校对 贾宁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张静姝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zhangjingshu@bjnews.com.cn
相关推荐
两会代表委员谈影视版权保护:加大对盗版侵权的惩处力度
财经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