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披露,为了帮助张家慧丈夫的公司少缴纳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曾任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李会勤,收受张家人给予的5000美元和两条烟,目前李会勤已被双开。
张家慧资料图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该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提到,张家慧利用其海南省高院副院长的职位影响,向承办案件法院的领导、法官提出要求,让法院判决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在一起官司中胜诉。最后导致该公司在一起房地产项目中,少缴纳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给国家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
此外,为了少缴纳这4600多万元的增容费,张家慧找人向多名办案法官请托、打招呼。判决书中提到,一名案件承办人李会勤收受张家慧外甥刘磊送予的5000美元和两条烟。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李会勤为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审判委员会原委员。
李会勤被双开的通报 来源:海口市纪委官方公众号
2020年5月8日,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李会勤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会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李会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时任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李会勤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李会勤曾两次获得个人三等功。
新京报此前报道,12月4日,海南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张家慧因犯行政枉法裁判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外张家慧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