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 薄其雨)安徽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在历经7次审理后,被撤销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启动再审。22日,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案件再审时间从9月22日延期至10月中旬,延期原因暂不清楚。
周杨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案情
16岁少年被抛尸公厕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16岁儿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
根据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和尸体照片,周杨为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 。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3年10月29日,案件在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两人中,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能够梳理出案发的过程。2007年1月13日,左德刚因怀疑周杨盗窃其网吧的空调外机,邀集陈永宣、杨士庆到江店中学门口找到周杨,将其带上车行至江店孜镇原区政府附近拳打脚踢,后周杨逃至公用厕所旁被三人追上。陈永宣用绳勒、左德刚用手掐周杨的颈部致其死亡。后三人将周杨尸体头南脚北抛入厕所粪坑内,乘车逃离现场。
杨中芬指认原厕所位置。受访者供图
进展
案件再审开庭时间延期
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起上诉,后安徽省高院发回重审。此后10年时间里,案件又因4次发回重审,接连经历6次审理,其中5次左德刚被判死刑。
今年5月25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文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左德刚等三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但左德刚等人的有罪供述之间在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存在矛盾,疑点未得到合理排除。
法院因此撤销左德刚的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终审判决后,杨中芬多次找法院申诉,请求法院立案审查。
今年7月6日,杨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我的诉求就是希望法院可以维持左德刚的死刑判决。” 杨中芬说。
杨中芬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案件再审开庭时间原定于今年9月22日,17日法院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延期至10月中旬,延期原因并未告知,具体开庭时间也将另行通知。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