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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增设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店,坚持“一车一证”
新京报 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2020-05-15 18:10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信息线索的摸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满周岁,5月15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召开电动车规范经营提醒告诫会,警示相关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据了解,北京要求门店不得出现挪用号牌的情况,为使市民上牌更加方便,公安交管部门将陆续增设一些代办车牌的便民店,坚持一车一证,一码一牌。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不在产品目录内、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在北京都属于违规产品。


新规实施一年,为加强电动车监督管理,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召开电动车规范经营提醒告诫会,就电动自行车标准执行、登记上牌以及销售门店消防隐患排查等方面,警示相关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北京市50余家主流电动自行车供应企业参加会议。


新规实施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相关主体4300余户次,同时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抽检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23组,通过执法检查以及产品抽检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6起,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及老年代步车108辆。对于在标准清理以及监督管理中发现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110款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中删除。同时增加符合标准的产品供给,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现行有效目录包括225家共1930款车型。


据悉,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信息线索的摸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局警示告诫各品牌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各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强制性认证、未在北京电动自行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未取得工信部公告的三轮、四轮车。各销售主体要及时回应消费者投诉,对于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依法落实退货、更换或修理等法律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问题突出的企业,将纳入信用管理,纳入北京电动自行车目录评价要素。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各销售门店的电路布置,一定要符合消防要求,并且严禁“店宅合一”的情况;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通报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要求门店不得出现挪用号牌的情况,门店在售卖电动自行车时做好安全及“一盔一带”行动的宣传。为使市民上牌更加方便,公安交管部门下一步将陆续增设一些代办车牌的便民店,坚持一车一证,一码一牌。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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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好宝贝
7天前
不应该只抓销售环节,重点是抓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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