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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儿童公园“裸照事件”当事人及拍摄者被拘留5日
新京报 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2020-01-06 16:56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广西南宁一儿童公园,一对男女在跳伞塔(儿童娱乐设施)拍摄裸体照片、视频并传播一事,引发关注。今日(1月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处获知,此事当事人及拍摄者均被行政拘留5日。凤岭儿童公园方面表示,摄影师在未经园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拍摄,有蓄意炒作之嫌。

 

1月4日,广西南宁市民向新京报记者爆料称,有疑似在“凤岭欢乐世界”拍摄的裸体照片,在当地多个居民群中传播,“很担心自己的小孩看到,受到不良影响。”其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两张照片显示,一名女子赤裸全身,站在跳伞塔(儿童娱乐设施)中。

 

新京报记者从凤岭欢乐世界园方证实,有摄影师在未经该园允许下,私自在跳伞塔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并经微信朋友圈发布,“由于该摄影师知名度不高,为避免助长炒作,我园接到游客反映后没有立即予以回应,仅向派出所进行报案。”

 

园方称,跳伞塔是一项使乘客座舱(伞体吊篮)沿竖直方向做上下往复运动的设备,运行高度为19米。园方称,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员未发现异常,对于摄影师及模特在高空的拍摄行为并不知情。

 

今日(1月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获悉,经查,2019年12月31日19时许至20时许,张某和薛某在凤岭儿童公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随后,二人分别将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各自的微信朋友圈传播。1月5日15时许,属地派出所将两名涉案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张某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依法被行政拘留5日;薛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依法被行政拘留5日。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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