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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 警方:不追究刑事责任
@大连公安
2019-10-24 21:21

新京报快讯 据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0月24日,大连公安发布通报,10月19日,一名10岁女孩王某某被一名13岁男生蔡某某杀害。


大连警方称,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图片来自@大连公安


编辑 马浩歌

来源:@大连公安
原标题: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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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被收容教养 不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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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旺
7天前
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了,或者个别特例也要特事特办,杀人就要偿命呀!
雨神雷神
7天前
应该把刑责年龄降到12岁,12岁以上恶性犯罪都应该严惩,有的人天生就是反社会人格,现在的孩子12岁有的已经人高马大,具备实施严重犯罪的条件了。
wss214
7天前
较轻罪的纳入当地警方管控名单,必须佩戴gps定位,定期到当地派出所报道,重罪的缓刑到成年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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