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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志超案召开庭前会议,法院将于近日安排再审开庭
新京报 记者 王巍 编辑 白馗
2019-10-12 12:38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2006年,山东中学生张志超被法院认定是一起校园奸杀案的凶手,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家属持续申诉后,2017年11月,案件被最高法院决定再审。今日(10月12日)上午,该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确定了管辖、回避等问题,法庭同时收取了新证据,法院方面表示将尽快排期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10日,山东临沂发生一起中学女生被性侵后杀害的案件,当天在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间男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警方调查认定,死者为一个月前失踪的女生张源(化名)。


警方调查认定,时年16岁的中学生张志超,具有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判决生效后,出于对作案时间、现场证据等异议,张志超家人持续进行申诉。2017年11月,最高法院做出再审决定书,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王广超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决定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


今日(10月12日)上午,张志超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进行了庭前会议。张志超的代理律师王殿学介绍,此次庭前会议主要审查三方面问题:一是山东省高级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二是诉讼参与双方对再审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三是有关新证据的提交。


据介绍,目前,代理律师对山东省高级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予以认可,也没有提出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在庭前会议上,检方向法院递交了有关物证的新证据,法院将在正式开庭时对证据加以确认。


今天的庭前会议持续1个小时左右,山东省高级法院表示,将尽快安排案件正式开庭时间。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白馗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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