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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施行5年“开瓶费”仍在收 商家开票为服务费
新京报 记者 潘闻博 编辑 李劼
2019-03-14 18:00
不过,与几十元、上百元的“开瓶费”相比,维权成本往往要高得多,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时间、精力去维权。

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这被视为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霸王条款说“不”。5年过去,今日(3月14日)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餐饮企业仍在收取“开瓶费”,消费者维权不易。

 

案例一:一百多元酒收了一百元“开瓶费”

 

消费者阎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在2018年世界杯期间,约好去fire works美式烤肉餐吧一边喝酒吃饭一边看球,提前订了一瓶梅子酒快递到店里,但被告知要收取100元开瓶费,梅子酒本身的价值只有116.5元。阎女士认为非常不划算,于是将酒收起来带回了家。

 

3月7日,记者回访fire works美式烤肉餐吧,服务员称现在店里规定禁止自带白酒,其他酒类会收50元服务费,小票上显示为服务费。

 

案例二:消费者有证据却无法投诉

 

消费者左先生于2018年11月29日,到张妈妈特色川菜馆给朋友庆生,自带了一瓶起泡酒,被服务员告知要收取25元开瓶费。左先生是一名律师,认为这是一种强制性收费,于是再次询问服务员并进行了录音,结账时左先生再次询问是否要收开瓶费,并陈述了收取开瓶费的不合理性和不合法性,菜馆仍坚持要收,左先生只好支付了开瓶费,并且保留了发票,但发票上的开瓶费列入了其他费用项目。

 

左先生事后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投诉,得到“仅通过提供的录音和发票无法认定是强制性消费,只有在店内贴出明显收费告示才能认定”的回复,左先生无法进一步维权。

 

今年3月7日,记者回访张妈妈特色川菜馆,服务员解释,为了避免浪费店内资源,顾客占用座位却不消费,因此禁止自带酒水。

 

12315:维权需要消费者举证违约

 

日前,记者致电“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回复,只有商家在店堂告示,或者在菜单上注明、结账时单据上注明被收取开瓶费,才能举证商家的违约行为,12315会在举报系统上登记商家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要求商家所在地的工商所进行核实和处理。

 

但记者走访被消费者投诉的四家餐厅,均未在店内张贴“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告示,菜单上也未注明收取开瓶费。而在结算的发票上,也不会出现“开瓶费”等类似的项目,而是以“服务费”、“其他费用”指代,消费者维权难以有证据支持。

 

专家:收“开瓶费”属于霸王条款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如果酒店提供了好的服务,可以收取一定服务费,但需要满足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合理、消费者自愿三个条件。但是消费者自带酒水被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都属于霸王条款。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后的第26条,正是要约束商家收取“开瓶费”等霸王条款。“餐饮企业可能会说,已经提前告知了,收取‘开瓶费’等行为不是霸王条款”。这是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消费者还有公平交易权,除了契约自由,还有契约正义,不能因为餐饮企业有个规矩,消费者就必须要按规矩办。

 

探因:为何部分餐企还在收开瓶费?

 

部分餐饮企业明知消费者深恶痛绝开瓶费,法律也不支持收取开瓶费,但依旧我行我素,其中原因又是为何?

 

麻辣空间火锅董事长肖守建认为,收取开瓶费和包间费基于成本考虑。“如果你买酒水,让超市提供桌椅和酒具,你坐下来慢慢喝,超市不会比饭店价格低卖给你”。不收的饭店,并不是不想收,只是有的饭店怕失去顾客,因为它附近有很多饭店不收。

 

小馋虫餐饮创始人赵海宇认为,餐厅收取开瓶费和包间费是设立了一个门槛,开瓶费确保了酒水的这部分收入,包间费筛掉了一部分点菜很少却占用包间资源的人,让有限资源利益最大化。

 

建议:明确对收取“开瓶费”的处罚办法

 

扩大经营收入、减少资源占用是部分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的一方面原因,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是另一方面原因。刘俊海说,收取“开瓶费”确实存在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的问题,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当然会乐此不疲地继续收取开瓶费。所以这也给监管部门提个醒,市场失灵,监管者不该失灵。餐饮企业违法收取“开瓶费”,应当承担对消费者返还开瓶费的民事责任,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解决“开瓶费”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餐饮企业的违法责任。陈音江表示,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可在未来颁布的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对收取开瓶费的权利、责任、义务、处罚办法进一步明确。如果企业一再侵犯消费者权益,有关部门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拉入“信用黑名单”。

 

提醒:最好提前询问是否收开瓶费

 

目前,如果遇到收取“开瓶费”、“包间费”,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刘俊海教授表示,在与餐饮企业协商不成的时候,提请消费者协会进行民间调解,如果还不成,可以拨打12315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还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和商家也可以签订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最后一步是消费者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与几十元、上百元的“开瓶费”相比,维权成本往往要高得多,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有时间、精力去维权。刘俊海建议,消费者最好多个心眼儿,进餐厅之前先问一下收不收开瓶费,收开瓶费就去别的饭馆,预防式保护措施是最有效的保护。

 

新京报记者 潘闻博 实习生 秦姝文

编辑 李劼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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