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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男子被提起公诉:酒驾逆行撞击辅警致其身亡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2019-02-20 16:23
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驾驶资格、严重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未按规定悬挂牌照的汽车在城市道路高速逆向行驶,致被害人张福林死亡。

新京报快讯 据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2月20日消息,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驾驶资格、严重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未按规定悬挂牌照的汽车在城市道路高速逆向行驶,致被害人张福林死亡,张福林驾驶的摩托车损毁,被害人王某驾驶的汽车受损,后又继续在城市快速路上长距离超速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随意殴打被害人刘某、任某,随意驾车撞击被害人陈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编辑 彭启航


来源: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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