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正在重构世界经济秩序,这源于其天然具有的全球性竞争态势。
基础研究是重大技术创新的基础,其最大效益是通过突破性的科学发现,并经过长期演进,形成高质量的专利技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数实融合要实现产业价值,需要数字企业和工业企业经过相当长时间辛苦的、甚至痛苦的磨合。
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应该培育一批兼具数字技术能力和实体经济属性、对推动数字化转型具有较强促进作用的新型实体企业。让这些新型实体企业在深入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过程中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我国产业数字化规模达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达80.9%。虽然继续呈现扩大的趋势,但低于美国(86.5%)、日本(84.6%)、德国(90.3%)等国家对应的指标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