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决定明确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从组织实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多方面为三孩政策的实施进行了部署,其中多项新政、试点政策被提出。
从党和国家的改革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修改,还有一段时间。那么,这期间生育三孩的家庭符合政策,但没有法律支持,怎么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教育、社保、生育、托管、租房……你关心的10个三孩配套措施,一图速览>>>
记者注意到,自“三孩”政策公布以来,浙江省是首个明确修法的省份。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陈卫认为,中国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刚刚起步,人们生育意愿的充分实现还面临着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的高成本等阻碍因素,但这也正是未来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发挥作用的空间。
取消社会抚养费,与政策趋势相合,与社会期许同向,顺应了现实与民心之需。
明确5月31日后均可生三孩,是一种明显的变化,也是一种进步。如此,可以让更多家庭感受到三孩政策的善意,让政策落地前怀上三孩的孕妇能够安心养胎,为他们免去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