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发布。
审理涉正当防卫案件时,要坚持综合判断原则,不能对防卫人过于严苛,更不能做“事后诸葛亮”。
“松绑”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要切实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防卫过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不能强人所难,还原到防卫人所处具体情境,设身处地思考“一般人在此种情况下会如何处理”。
新京报曾在2017年刊发稿件《正当防卫认定难在何处?》,深入探讨过正当防卫为何判决率仅有6%?司法层面为何落后于立法?
对于全民关注的案件,办案机关不能当作一场舆论危机,以“灭火”为第一要务,而要抓住这些时机,充分释法说理。
最高检将“昆山反杀案”纳入指导性案例,意味着当时形成的社会共识将在法律上意义上得到凝固。
任何施暴行为都是错误的,都该被制止和反抗,即便是家庭内部的暴力,被害人也不必低人一等、忍辱负重。
9月3日,“两高一部”发布的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再度提及两年前备受关注的“昆山案”。意见指出,这种正当防卫是特殊防卫,它肯定防卫人以对等或超过的强度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