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陈璐)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5年)》。报告提到,环境司法组织体系持续夯实,全国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500余个,全国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介绍,当前环境司法规则体系系统完善。2025年,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先后经历三次审议,三审稿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环境资源领域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3件、指导性案例5件、典型案例81件,形成“案例化引领、制度化支撑”的规则供给格局。
同时,中国环境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截至2025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累计收录55件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和10部司法报告。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红树林、中华白海豚的双语宣传视频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中国角”。
在诉讼方面,吕忠梅介绍,2025年传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成效显著,流域、气候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环境民事案件数量上升,省域分布差异显著,大部分省份的案件数量与往年持平或减少;主体集中于自然人与企业,企业为主要责任方;噪声污染案件数量占比依旧稳居首位,水污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审理争议聚焦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及损失数额等内容。
报告还重点分析了黄河流域司法、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气候变化诉讼等具体领域的状况。黄河流域司法案件总量大,十年来呈现“先升后降”态势,空间分化明显,中下游高度集聚,刑事主导格局稳固,案由精准对应流域生态问题。
吕忠梅表示,未来,环境法治共同体更应携手前行,将生态环境法典所确立的体制机制、原则制度转化为环境司法的日常实践。持续优化环境审判的专业化、环境检察的法律监督、环境纠纷的多元解决等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生态优先等原则,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禁止令保全、行刑衔接等重要制度,让每一片绿水青山都有司法的守护。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