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北京交警在丰台区开展“共享头盔”试点,现场登记即可免费借用
新京报 记者 裴剑飞 王贵彬 编辑 刘梦婕
2026-04-29 20:37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为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北京交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试点推出免费“共享头盔”服务,方便忘记佩戴头盔的市民临时借用。

 

目前,丰台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平安保险和属地街镇,先期选取8个街镇、24个社区(村)开展试点,依托门卫值守岗设置共享头盔借用点,为过往居民提供临时借盔服务,引导公众主动戴盔、文明骑行。


丰台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平安保险和属地街镇,先期选取24个社区(村)开展共享头盔试点。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5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4月29日下午,记者在丰台区周庄子家园北门内看到,全新设立的共享头盔借用柜已经启用,十余顶崭新的安全头盔可供有需要的社区居民临时借用。

 

“这个还挺好,万一咱们忘戴头盔了,还能在门口临时借一个,路上挨交警罚是小事儿,主要是保障安全。”共享头盔借用柜设立后,小区居民都十分关注。市民李大爷最近刚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头盔,但有时候难免忘记戴上。“看到借用柜也是给我提了个醒,以后只要是骑电动自行车就一定要戴好头盔。”李大爷说。


4月29日下午,丰台区周庄子家园北门内,全新设立的共享头盔借用柜已经启用。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我们丰台交通支队前期深入辖区社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并联合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在辖区内的部分社区、学校陆续投放共享头盔。”丰台交通管理支队安监管理中队民警李辰提醒,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纳入法定要求。

 

李辰表示,共享头盔主要解决群众临时忘记戴盔的困难,还是希望大家能自行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C头盔。同时,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和乘车人在出行时都要主动佩戴头盔,以保护自身安全。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多发易发,深究事故伤亡原因,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主动佩戴头盔的习惯尚未养成。一旦发生碰撞、摔倒等突发情况,头部缺乏有效防护,极易造成颅脑损伤,轻微事故演变为重伤、亡人事故。

 

现场登记基础信息即可借用共享头盔

 

记者了解到,共享头盔的使用离不开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提醒告知。有一些像李大爷这样刚买了头盔的骑行者还未养成规范佩戴的习惯,社工、保安、物业人员在小区门口遇到这类居民如能及时提醒,也可化解一些潜在的安全风险。

 

周庄子村安全办公室主任苗进军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内有500多辆电动自行车,这段时间一直在进行宣传提醒,告知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都要佩戴好头盔,小区门口也有相应的提示。5月1日起,小区门口的保安还会对未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提醒。

 

目前,居民借用共享头盔主要采取线下登记方式。共享头盔的提供方、平安产险北京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相关负责人郭奇武告诉记者,如果小区居民在出门时忘戴头盔,可以现场登记姓名、楼门号、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之后由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从柜里取出共享头盔,供居民使用。等居民回到社区后再将头盔归还,并在表格中登记即可。


目前,居民借用共享头盔需要进行线下登记。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我们在丰台区进行首批试点,共涉及24个社区(村),每个社区(村)投放的头盔数量在20顶左右,选择的都是质量好、符合国标要求的头盔。后期共享头盔的借用模式计划进行升级,例如可能采用扫码自助取还的形式,方便大家日常使用。”郭奇武说。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裴剑飞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王贵彬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相关推荐
骑乘电动车忘戴头盔怎么办?北京试点“共享头盔”,免费借用!
新京号
两起亡人事故再敲警钟:“戴盔出行”刻不容缓 | 新京报社论
观点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4月13日-4月19日)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4月6日-4月12日)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3月16日-3月22日)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3月30日-4月5日)
新京号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2月9日-2月15日)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2月2日-2月8日)
新京号
【活动预告】本周志愿服务活动已发布!!(1月26日-2月1日)
新京号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