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4月1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的某商务楼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楼宇地上5层一处疏散通道被某商户擅自封闭,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防止风险扩大,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隐患区域实施了临时查封。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商户擅自封闭疏散通道(面积约900平米),此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同时,该现状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条的要求。
疏散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的“生命通道”,一旦被封闭,将直接导致突发火情时人员无法快速疏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隐患区域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并向楼宇管理方及涉事商户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明确告知查封期限及整改要求,责令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清除疏散通道障碍物,恢复通道畅通。整改完成后,需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
下一步,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加大辖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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