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及治理,新规来了
金豆创享
2026-04-22 21:48
进入金豆创享阅读更多内容

 

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安全责任边界愈发复杂,新能源及储能涉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等新兴领域的安全风险不断凸显。《规定》精准对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法治需求,系统梳理了电网设备设施、发电机组、水电站及大坝、贮灰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电力监控系统、企业安全管理等八大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

 

以水电站为例,《规定》明确,出现厂房未进行防洪设计或防洪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主厂房最底层廊道未设置防水淹厂房报警系统等五项情形中任一项的,应判定为一项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出现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关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任一项情形的,应判定为一项重大事故隐患。

 

《规定》指出,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电力企业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治理资金、治理措施和治理期限,限期整改到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电力企业应当将该工程或项目停建停产停业,或停止运行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撤离人员。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

 

 

 

 

 

 

 

 

 

 

 

 

 

 

 

59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

 

供参考使用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来源:金豆创享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京报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京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新京报的立场及观点。新京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相关推荐
权威发布|我市召开东营市安全生产提质增效年行动新闻发布会
新京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新京号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做好清明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
新京号
致13死3人失联!尖扎黄河特大桥垮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第一看点
应急管理部:节后复工复产 坚决杜绝开门即超负荷生产
新京号
应急管理部:加快推动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我监督机制
新京号
一周碳要闻:“反内卷”迎来刚性执法(碳报第189期)
财经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雄安新区并发表重要讲话,雄安新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备受鼓舞倍感振奋
新京号
新闻8点见丨“两高”工作报告亮点来了;全民“养龙虾”
时事
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领悟为什么中国一定能成功
新京号

新京报报料邮箱:82708677@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