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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利民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0年
新京报 编辑 刘佳妮
2026-04-14 10:44

新京报讯 2026年4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中心技工教育处原二级巡视员张利民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利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张利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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